3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建委获悉,为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山东省日照市已开始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就资质等级集中核定。
据了解,有效期在今年3月31日到期的二级和三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及4月30日到期的四级和暂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均在本次核定范围,2008年7月1日以后审批的暂定资质的开发企业经许可直接换发同级别新证。
需要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持核级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7号窗口办理。